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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筆錄:●點交情形→有點交●
1‧據查封筆錄記載,該標的物目前為債務人及其家人居住使用,無增建、無停車位。
2‧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謄本]:總坪數41.51坪<@27.7>[主建坪24.96坪,附屬坪3.48坪,公設坪13.07坪(建號:1794,1795)][RC造/住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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